我终于还是在两天之后走进了那座我熟悉的十七层高的公寓。心情复杂,带着对那张纸条上写着的内容产生的好奇心的目的。我觉得我必须要消除我的好奇心。我甚至觉得我有权知道那所谓的一切。
在敲响那扇我曾经住过的、熟悉的、并给我带来无限的幸福的门时,我的手有些不自觉地抖动着。人,不止只有脸才是发表或刊登表情的。其实,手,也是有表情的。激动、兴奋或者怅惘。但是,连叩了数次门,门依然紧闭。我想,大概女主人出门了。门口,一双宽大的、至少有43码的大号男用布料托鞋工工整整、安安静静地摆放在暗红色的鞋垫上。托鞋看上去崭新崭新的,叫人疑惑它一次也未被人穿过。
见门始终未开,我迟疑了一阵,下楼去了。在楼底那一片翠绿翠绿的人工草地旁的石椅上坐下,一边抽烟一边儿等。我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进出那个门栋的人。特别是三十来岁的女人。其实,都市里的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的女人在外表上也不是很容易区别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若是保养得好,有时是看不出年龄的。爱漂亮的女人,是懂得如何将年龄藏得不露痕迹这个要领的。
这一次,没有遇到章言。之后我又陆陆续续的去找她,直到这个月只剩下三天的时间,我才遇到章言。说真的,每一次进入到这座公寓里,我的内心容易产生一股怎么也按奈不住的激动与伤感,一次比一次更加的浓厚了。
章言见到我,一点也不惊奇和感到意外,脸上的表情非常淡然。我从她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到,既看不到热情,也看不到冷淡或其它什么。有的只是极其平常的、最起码的客套。只不过是简单的三两句问候语。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并不就等于我和她就完全的陌生到从未谋面的那种生涩彻底的地步。冥冥之中,是相识的。至少,我从柳迎风那儿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叫章言的女人;至少章言也知道柳迎风和一个比她小的男孩在恋爱。
我尽量以深呼吸来抑制自已的激动与伤感。我摁响门铃,门立刻就开了,她象是早就等候在门后边儿似的。没有特别浓烈的笑貌,也没有特别的感到意外或惊奇,表情温存平静得使人觉得她象是在迎接回到家里亲人一样。这感觉在我的生活中遗失了有一段日子了,现在它突然回到我的怀里,很好。
我也没有客套地问候,连一个你好也没有说。她给我的感觉显然不允许我客套,我也不允许我说这类话,不然,我就会有一种对她给我的那一份美妙的亵渎。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我还站在门口,她就这样对我说,很有把握,一派料准了的姿态。说话更是干脆、利索,微微翘起一边嘴角,似笑非笑。
我当然要来的。我嘴上没说什么,可我的脸上就是这么写着的。
听我对门的说,看到你来了好几次了。是吗?!章言其实已经相信她对门的说的话是真的。倒是我一次也没见过她的对门在我面前露过脸儿。也许,那个对门的是从猫眼儿洞里看到我的,鬼鬼祟祟的,而且还要配以一副誓死捍卫自家财产不受侵犯的姿态。这世界怎么啦?人与人之间总有这么多无想的危险存在呢?
章言断断续续的说了一些她不在家的原因。说得很抽象,只说她去别的城市去看望一个朋友了。看望的是怎样的朋友,章言没说。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在听。其实我觉得她去哪里,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
我进屋放下随身的行礼,一把象征性的吉它。一只大号帆布包,里面装着我的日子。我走哪儿就背到哪儿。直到她转身为我煮好咖啡并端到我面前,也有好十来分钟,我还没和她说上一句话。
趁她煮咖啡的时间,我独自打量了一下这套房间,屋子里有了不小的改动。每个窗户都安装了宽大的落地窗帘,冷色调的。客厅里多了一架电子琴,地毯也换了绿色的,簇新,好象是刚换不久的,绿油油的,踩在上面,感觉像是踩在人工草坪上一样,软、松。
我朝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卧室的房门看过去,门严严实实地关闭着。我沮丧地收回了我的目光,呆立了一会儿之后,我噔噔噔地去了一趟天台,天台上好象不常有人去,我一眼就看到地面上还残留着一只我和柳迎风抽的那个牌子的香烟的空盒子。都变形变色了,若不是外面的那层薄塑料膜包裹着,烟盒早就无影无踪了。
我只匆匆看了一眼,就又回到她的客厅。正对着茶几后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副复制的油彩画《镜前的维纳斯》。两年了,却还在。但我想不起这副画是出自哪个名家之手。外国人名儿一经翻译成了中国字后我总也记不好,一大串儿的,读起来又特咬口;就跟我始终说不好外国男女长得漂亮不漂亮一样。
我仰着脖子看了好一会儿《镜前的维纳斯》。我对画的好感不如说是对色彩的光艳产生好感,我喜欢色彩远胜过喜欢声音。色彩比声音安全多了,至少不会制造出流言蜚语来。但我从来都没有打算要交一个哑女作女友的,不过,将来若是要有一个哑女作妻子,我倒并不特别在意。男人讨个哑妻才真算是一种福气。我爸曾经这样唠叨过,我现在想起来,真替我妈悲哀难过,我爸或许早就不爱我妈了。至少不爱我妈开口说话。
但我爸说谎,最后还不是讨了个能说会道的女人过日子?!男人都爱说谎,这是被女人惯坏的,而不是被女人逼出来的。
我除了喜欢颜色带给我的视觉美之外,我还喜欢画面中的人物的形象美,比如人物的线条、神态、姿势等,总给人带来无限的美。诗意的想象的美。
这一副委拉斯开兹的《镜前的维纳斯》很美,我一直都很喜欢。章言定是看出我也对这幅画表示喜爱,于是便高兴地给我讲了一大堆关于委拉斯开兹的故事,滔滔不绝的讲。这是个知识丰富、思维清晰、思想敏感得使人敬畏的女人。纯粹的知识堆积起来的女人,却并不属于生活型的女人。看着章言,你难以想到她跟锅碗瓢盆儿和油盐酱醋有关联。她看上去那么整洁,干净。
说真的,我在对画家的生平、成长、及他们作品所属哪个流派等方面的知识是贫乏的,应当说算是个纯粹的门外汉。但出于礼貌,我先是耐着性子装得很认真的听,到后来我真的发现我在认真的听。她谈话的表情很丰富,但决不怀疑那是有意的夸张。她说话时喜爱伴随着手的不断舞动,不停地在我面前比划着什么。她的双眼睛挺有内涵的,有神,充满智慧,看着它就像它能说话似的。看着她的眼睛时,我突然觉得有种在哪儿见过似的熟悉的感觉。我一时想不起来。我的记忆力容易出现了间歇性的停滞。也许等会儿或等上一两天,我就会偶然想起来的。我有这样的毛病。
总之,她说话很有感染力,能带你走进她的话题里,随着她的思维思考问题。但是,她说话过于果决,不怎么擅长使用女人的温柔。
讲了大约有五六分钟的样子,她突然停止不说了。她说,不好意思,我只顾自已一个人讲了。
您真有心,还给镶了相框呢。我记得我和迎风从前住这儿时,《镜前的维纳斯》是没有镶上木框的。
唔,我没舍得扔,又不想让它过快的破损。有一次散步偶然经过一家装表店,也就想到拿到装表屋里叫表匠给镶上一个木框。她说。
我重新坐回到沙发上,背对着《镜前的维纳斯》,默默地品尝着咖啡。章言的咖啡煮得真地道,香而浓,淡淡的甜中带着淡淡的苦。叫人喝了第一杯之后,是还会期待着喝第二杯、第三杯的。喝咖啡后我极容易失眠,但我愿意失眠似地,一杯又一杯的喝。
从陌生到熟悉,总是要有一个过程的。四个星期以前,我和章言女士之间总象还隔着一堵墙。这是正常的。于章言来说,就越发的显得正常。我能感觉得到,章言已习惯同世界隔着点什么。
四个星期后,我们之间的陌生状态得到了明显地改善。我们不再聊些与彼此之间毫不相干的事儿了:比如社会下岗人员的生活现状;比如电视剧内容;比如伊拉克问题,比如环境卫生等等。这都是处在陌生状态下用来打发陌生局面的话题。无话找话。别人辽远而辽阔的疼痛与痛苦,谈论者怎样怀着一颗同情之心与激昂情绪去谈论,它们仍然还在受痛者的身心里。
我留在她的公寓里住下了。我住的是柳迎风曾住过的房间。那间房好像一直没人住过,但保持得很干净,我想,章言一定经常侍弄这里的卫生的。因为我用手指在床头柜的桌面的摸过后,手指上一点灰尘都没有粘染。卧房里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我试图努力想想,但仍然看不出哪里有什么变化。再一次将目光投向床头柜时,突然想起那个有着漂亮女人照的相框。一个相框不算什么改变。只是我在看到章言打开衣柜门的时候的姿势觉得太像柳迎风才偶然想起来的。
我和章言渐渐熟起来,可以比较随便的谈关于各自的一些问题了。不过,只还是建立在问与答的基础之上。问的基本是现在的生活,答的也是与之相匹配的答案。交流还是停留在表面。当然,再往后些,我们能够成为好知心朋友的。我相信。
那天傍晚,夕阳无限好,玫瑰色的红,由窗外直铺到客厅里。我正在品尝着章言刚煮好的香浓的、总也喝不够的咖啡。一杯咖啡完毕后,我在再次看到她的眼睛时,突然想到《爱情这玩意儿》的作者。但又拿不准是不是书上的那个章言是不是就是我面前的这个女人。相象的外貌,相同的名字实在太多,并不稀奇的。何况照片?何况是艺术照?!为了确切起见,我终于问道,您就是章言小姐么?我从帆布背包里找那本《爱情这玩意儿》的书,书在,因为没看完还带着。
她点点头,问,看完了?喜欢吗?
我说,挺喜欢的,故事新颖。然后我又问,您在小说的扉页上强调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真的么?
章言迟疑了一会儿,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朝我点点头。
与她不多的交谈之中,我很容易的、且真实地感受到,她说话的语气似乎向来都直筒子一样,直而生硬。同我以前在电话里听到的她的语气一模一样。
她的表情只有在说到自已感兴趣的话题时才丰富。其他很多时候,她是不苟言笑的,而且说话大多数都是生硬而直板,这跟她的小巧的模样儿给人的温柔之感形成反差。很鲜明,鲜明得就像是一种错觉。这是太自信,还是让丰富的知识给惯坏的?!
对于小说作者的作品,我们读者应予以理解。尽管明知道许多的小说作者都是将虚构的故事打上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的好奇心。但是,对于读者来说,真实还是虚构与否,结果还要看作品的可读性才是顶重要的。当然,这只是结果,能引起人们注意的还是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就象相亲一样,第一感觉是能起到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的。
这的确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当然,虚构也是难免的。比如人物的名称、地点、环境等这样的小问题。她看出我的怀疑,又特地重新说一遍,更象是带着强调性。
你能接受么?她问。
关于您小说中的一群独身女人的生活么?我毫不怀疑地认同《爱情这玩意儿》这本小说里的人物故事和主人公的生活方式。
不!她说,另一种人的爱情。有点特殊的那些人的。我即将要完成的又一部作品。她的手不但地比划着,一种知识女性典型的习惯性的动作。她尽量以她的这些动作使我能明白,却又尽量回避让我明白的太快。
什么人的爱情?我有些感兴趣了。
比如,比如同性恋呀、变性人的爱情。她认真地说。
你小说中好象写有同性恋,我想,我站在作者您的角度上能够理解。当然,是受了您的好的故事的引导才做到理解的。您写这样的小说不就是为了寻求众多的读者理解么?她微微点头,表示同意。我沉吟了一会儿,若有所思,至于变性者的爱情,我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只能假设,倘若我身边有这样的爱情,我想,我中做不到象理解同性恋一样坦然,但是,我会努力做到理解。我觉得我回答得非常精采,微妙。
那么,她又重复地问,并含着几分严肃认真的想知道我的回答的态度,如果你遇到一个隐埋你的做个变性手术的情人,你能接受么?
这个,我没有体验过,我说不好呢。即使我现在告诉你答案,也许只是一个假象。我如实的说道,然后我笑她非常有趣,拿她小说里的事来正而八经的谈论。拿她关于爱情的那句充满矛盾但叫人喜爱的句子谈论着。看到她表情依旧严肃,像专业人士研究他们的课题一样认真。我不免转换我们的谈话内容,夸赞了一番她的文笔及她笔下对人物的个性,尤其是心理描写很有功底。
柳迎风。她眼睛望着别处对我说。
我听得十分清楚,举到嘴边的咖啡杯突然就那样一动不动的悬在半空中,遮住了我的整个下巴。我的手冷不丁地又抽蓄似地动了一下,像被烟头烫了一下似的,最后手和杯子又在空蝇僵硬的晃了一晃,滚烫的咖啡从杯子洒出来,一直洒到我的衣服上。我惊异地望着章言,好半天,明明听得一清二楚,明明知道章言不是在拿我开玩笑,却还要问道:你说什么?迎风是什么?您在跟我开玩笑?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只不过是你现在无法相信。我能够理解,这必竟是不为世人、至少是不为广泛的人类及社会所认可的恋爱方式。
您有缺陷癖吗?从您的那一部小说里我就怀疑您患了缺陷癖。您瞧,您小说中的人物,没有一个是没有点毛病的,从生理到心理,没一个是正常人。我冷冷地,不无无嘲讽,您不绝得您开玩笑开得太过份了吗?我和迎风那么久……
看着我,洛科!我知道你相信我没说谎。章言强调道。
我确实相信章言没有对我说谎!本能的反应是,我脑子里填满了我从前并非同柳迎风而是在同一个男人恋爱、上床的情形。我彻底的沉默了,因为惊愕。不知怎的,连自已的情态都有些把持不住了,脑子里一片混乱,胃肠里一阵莫名生起的绞痛,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使人难受。我立马起身,向章言谎称肚子疼要上卫生间一趟。我一进卫生间,把门关得死死的,用毛巾死死顶住喉咙处,不让我的呕吐的声音由卫生间传给章言听到。
这就是关于她的一切?早知道这样,我就不来了……不是已经结束了么?不,这是柳迎风故意杜撰出来的故事,一个抛弃她情人的借口?我和一个变性的人有瓜葛?我曾经想过我和年长二十岁的上一代的女人、或小我二十岁的下一代谈恋爱的可能性,也设想过我可能也闹一场同性恋或同有双性恋的女人搞恋爱的可能性……我就是从设想过和一个变性的女人相爱的情形……长达这么久和一个变性人恋爱,不可能一无所知,不可能的?……一连串的问题把我的神志搅得混乱不堪。
您在跟我开玩笑。您这玩笑一点都不幽默,您不觉得您这是在污辱迎风吗?我气匆匆地、头也不回的甩门而去。谁都在撒谎,谁都在绞尽脑汁地编织谎言来骗我?我在心里对自已说,我再也不回到章言那里去了。
从章言的公寓出来,已经是夜晚了。城市华灯已上,愈夜越辉煌。缺乏底气的辉煌,或是给人以妖媚与娇柔造做的姿态。勾引世俗的灵魂。支解着脆弱不堪的意志。城市的夜对每一个失落的人说:堕落吧。自毁吧。回到你的本性上去吧。
我沿着马路边上暧昧的街灯,像一只无头的仓蝇,一直向前走,直到撞进一家连名字都没弄清楚的酒吧。然后,没命地灌酒,喝得很有几分头重脚轻了。这一夜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第二天,我莫明其妙地被关在警察局里。一个人被反铐着手坐在一间只有八平方米左右的单间里。九点刚过,门被打开了,我看见章言正和一个警察微笑着点头说着或保证着什么。然后,我的手铐被摘除,我的手指被强拉着在一张纸上按了一下。我几乎被这一不可理喻地事情弄蒙了。我想反抗,但章言不停地拿眼示意我保持冷静。我也便作罢。
出了警局,我依然感到浑身没劲儿,头重脚轻、胃里难受得很。干呕了几下,没吐出一物来。我肚子里空空如也,哪有什么东西让我吐出来的。
到底出什么事儿了?那些混蛋凭什么把我关在那里?……我一路喋喋不休的发着脾气问章言。
现在都快十点了,先去把今天的早点补回来,填饱你的肚子我再告诉你究竟是怎么回事儿。现在你问我什么我也不会说出半个字来的。章言语气坚定,执着,然后有些生气地径直向前面的一家小面馆走去,也不看我,边走边说,你不知你的脸色煞白得有多难看,简直白得象木乃伊。
我能够从我有气无力地身体里感觉到她说的是真的。早点吃得可真是多得让我惊奇。一海碗牛肉粉,一个煎蛋、二两狗不理,两根油条。我敢说,这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多的一次早餐。我看到章言看我吃的样子,也吓坏了。但眼里潮潮的。这女人,不知怎的,特容易感动。这可难得从她庄肃的外表看出来。
吃过早餐之后,我和她一起回到她的公寓里。她帮我将背包拿到家里。
你坐下来,我告诉你。我准备到我的卧室去换上舒适的拖鞋,章言将我叫住。我坐在沙发上,她靠站在她卧室的门框上,看着我,你在路上想起来了么?
大致上想起一点来了。我身上还有一些斑斑血渍,我肯定这血渍不是我的。因为我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伤痕。我知道我跟人打架了。我不安起来,说,很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还让你……我真的感到很惭愧和羞耻。沉静了一会儿后,我便支支唔唔地说,但不知为何打架。你大概知道原因,对吧?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你将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男孩打了。章言说。
我记起来了,我的确用脾酒瓶打过一个男孩儿。可仍不知为什么。我莫明地望着章言,想知道原因。
你强行要和那男孩的女朋友唱卡拉OK,那女孩儿虽然并不反对,可她的男朋友吃醋。也许那男孩的言行激了你……
我想起来了,你别说了。我脸已经通红,阻止她继续说下去。是的,我知道我做得实在过分了。我借着酒劲,在酒吧里撒野,强行和别人的女友对唱情歌,受到阻止后,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力将女孩顶到墙壁上,吻她。那女孩有没有反抗,我没什么印象。好象没有?若是反抗了,也许我会放手的。是的,她没反抗,我觉得我得到了优势,所以才放心大胆地、粗野地吻她。当自已的女友被陌生男子粗暴地吻着,是个男人也会气得心都发绿呀?那男孩个子没我结实高大,瘦瘦的、不高,一脸的柔弱,我拿定他对我不敢怎么样,但我想错了,他混身都是劲儿。他粗暴地推搡着我,就像撕一块旧衣服当抹布那样粗暴、有理。我身上的衣服的扣子全让他给拉掉了。扣子哗哗往地下掉,无声地。我放开女孩,顺手将别人桌上的啤酒瓶朝他的头部打过去。
太过分了,对吧?我无地自容地自言自语道。
你受了点刺激,以后注意就是了。她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手压在我放在膝上的手,哪里都可以去,但最好别去警察局。那可不是个好去处。她很幽默地笑着,敢跟我拉勾作保证么?
你说话的语气可真有点像我妈。我笑着说。然后我伸出右手的小手指,和她拉了勾,我向你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儿了。这时,我不经意地看到我的白色旅游鞋上有暗红的血迹,问,那男孩怎么样?我想去看看他。
没问题,只是一点皮外伤。幸亏那男孩躲得快,酒瓶砸到墙壁上去了。他的手背让玻璃碎片给划破了。不过,流了不少的血。她接着说,报案的不是那男孩和女孩,是酒吧老板。
我低着头,不停地交叉着绞着手指,不停地将手指关节掰噼噼啵啵脆响。
你累了,赶紧去睡吧。她温存地说。她的温存躲在她永远看似波澜不起的表情后面。
我走进她指的那个房间。我曾经和迎风一起住的那间房。我关上房门,躺在床上。我和柳迎风从前一起睡过的大床。我躺着一动不动,很快地,睡了。闭上眼睛全都是梦,白天也是能够藏得住梦的。梦里,有我妈妈,更多的是柳迎风。她浑身透着女人的气息,气质、那挥之不去的美妙的身影、那完美的曲线……她朝我抛媚眼,同我调情、在天台上目空一切的做爱、她走路的姿态像摆动的绸缎一样自然、飘逸、流畅……
我一直睡到晚上十点多钟才起床。这个时间里,倘若不是我的手机响了,我也许还要再睡下去的。睡眠的感觉或意义其实有点暧昧,我常将它理解为介于死亡与活着相交的那条缝隙之间。或者再具细一点地说,睡眠就是带着呼吸的死亡。管它是什么,我只管用它依赖它就行了。睡眠对失恋或失意的人,永远都是最好的一种物疗。
我懒洋洋地把手机盖掀开,又懒洋洋地去查看是谁发来信息了。又是那个为结尾特别好记的136****34567的一串熟悉而陌生的号码。一个很陌生但又很熟悉的数字。一条一成不变的、没有新意的喂,今天过得好么?!的问候。
我这才想到,原来我每个月的这一天,也就是十五号都会准时收到这类的信息,总是晚上的这个时间。已经有半年了吧?我曾经试过好几回打过去,对方的手机通了,但却一次也没有给我回音。我听到最多的只是一阵轻而有节奏的呼吸声。
谁这样认真并执著地对我开玩笑?我想,不是仁慈的上帝就是多情的疯子。想想也没什么不好的。现在这年头,似乎只剩下上帝和疯子使人感到温情的了。
我没打开短信,看也没看地直接将短信给删除掉了。对于这样的信息,我还是能够认真的加以回复的。而且,都是按当天心情是否好和坏的实际情况来回复的。因为怎么说,仁慈和多情都是向善的。说真的,我是将这个陌生的问候当作上帝的时候远多于当作是疯子的时候。我尽量不说谎。我不信仰上帝,但我不允许自已否认上帝的存在。人心里有点什么,总比空荡荡的要好。
也许章言听到我房里有了动静,便过来敲我卧室的门,隔门问道,吃晚饭吧。我说不饿,你忙你的去吧,别管我,我会照料自已的。门外便有便行便远的脚步声了。
我对着手机看了一分钟,然后关上,接着睡。从头天的十一点多睡到第二天的早上九点,时间之长,也是此生少有的。
今天才开始,才开始的今天我就感觉身心不怎么爽。这不再是酒精在体内作邃的缘故了,而是睡眼过长的缘故。睡得太久了,头会重得厉害,沉沉的,浑浑然的。走路都有点象是踩在云堆子上似的,才走出两步,就一个趔趄。简直迈的是十足的醉汉子的步子。
噢,你起来了,睡得可真够长的。章言轻声细语的问道,生硬中夹带着关切,接而抱歉地说道:实在对不起,我太直接太冒昧了,应当晚些时候或换另一种方式告诉你的,至少让你心理上有所准备、有承受它的能力……
您过虑了。我的精神并没有因为睡眠增长而增进,我声音有些喑哑,不想说话,但不得不说,也许于我来说,遇到这样的从未经历过的事儿的确感到太突然了。可是,这不关您的事,您做得一点都没错,早一点知道跟晚一点知道并没有什么区别,也跟以直截了当的方式或以间接的引导的方式也没有联系。
我同章言在一起,她的多出我十余年的年龄,始终清晰明了地站立在我的心里。虽然我不知道是叫她阿姨还是叫她大姐哪样好,但我每次都称她您而不是你。您和你是不一样的。想想,不一样之处无非就是你字下多了一颗心。就是这颗多出的心或加进去的心,更强调了尊敬的意味。当然,也不是不隐匿着某种陌生感。
可是,你的脸色很苍白……章言脸上带着淡淡地忧愁,忧愁中依然有着怎么也抹不掉的平静。极像我小时候生病时妈妈守候在我床边时的神情,温暖,坚实,又可靠。
您放心吧,我没事儿。我努力地笑了笑,这么多年,我只身在外,从来就没闹过什么病呢。
这样就好。她放心地笑了,假装作突然想起来了早餐问题,其实心里一直惦记着或者已经盘算好了这个问题。我早看出来了,她不是挺会作假的女人,即使是美丽的假。她问,早餐想吃什么?
我说,随便吃什么都行。
她进厨房去了,我坐在茶几边看当天报纸,只是拿着作样式,并没有真正看进去。我满脑子还是柳迎风及她的性别问题。我还没有从心底真正肯相信这样的一个事实。但同时,我又准确无误地告诉自已,我这是在自欺欺人。
才五分钟的功夫,章言给我的早餐已经做好了。我能肯定,她给我的早餐果然是早就做好了。早餐很丰富,两个煎蛋、一杯牛奶、一块蛋糕,一根火腿肠。昨晚到现在,我几乎什么都没吃,肚子已然有些饿了。很快地,我就将这些食物一扫而光,并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儿。
章言拿出一张餐巾纸巾递给我,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那笑容很特别,既包含了母亲般的缱绻之情,又饱含青春少女的矜持,很能感染和打动人。我突然不好意思起来,脸涨红,孩子般地不迎风起来。
她看出我的不安,问了一句多余的话,吃饱了?之后,忙于清理桌上的空碗筷。
我这时从她那扇虚掩的书房兼卧室门缝里,看到了它的电脑已经进入屏幕保护状态。我知道她早上肯定起得不晚,忙于写作。我略带不安地说,您去忙您的写作吧,打扰您这么多天,我很有些过意不去。我想,我也该走了。我起身去拎我的帆布背包。
不是说好了,你想在这儿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的吗?她说,反正我这儿空着。她说话的时候,已经伸出手来握住我的背包的背带了,这是一个亲切友好、热情的挽留的动作,而且,眼里盛满了无限的诚意,就只当是给我作个说话儿的伴儿,同意吗?
我松开了拎起来的背包。我实在是不能拒绝这样一番盛情。我也无处可去。还有,我也觉得我需要一个象她这样的说话的、阻挡寂寞的伴儿。我失去能够说得上一连串的话的伴也实在太久了。从第一印象中,我信赖这个女人,信赖这个将美隐藏在寂寞、冷傲、孤僻后面的女人。
还有,关于柳迎风为什么会做变性手术的前因后果,我也想知道。但是,在我冷静的时候,我又不太想知道。因为许多的事情发生改变时,都是有一个故事一个动机或一千条理由的。我想,柳迎风好好的为什么会去做变性手术?这其中必然是有一个故事的,故事的底料也必然是以心酸作为底料的。我在脑海里大约列举了几种可能性。想到这几条可能性后,我不屑的撇了撇嘴。
我得出去走走。我必须出去,我快要被我脑子里塞得满满的、乱七八糟而又寻不来一条头绪来的东西给弄疯。
章言需要写作。章言是自由撰稿人。我从前从柳迎风口中得知,我也写过文字,发表过豆腐块儿,对于自由撰稿人的生存的艰难也是知道一些的。一个自由撰稿人能够生存下来,得付出很大的代价:健康和体力,还有脑力。章言若不是长期趴在电脑前熬夜写作,又极少出门的缘故,她的脸色应当不会这么苍白,蜡黄。至少会看上去红润一些。红润的脸颊是年轻的最可靠的实证和依据。她这样小巧玲珑的个儿和气质,天生就不易显老的。我的心里对章言产生一股莫名的怜悯。
我有时候就用那种充满怜惜的眼睛盯着她看,也许她整个的沉浸在她编织着的美丽的爱情故事里当中,似乎我根本不在她面前存在。反正,她就那样目空一切、大大冽冽地穿着宽大的灰色男式T恤衫,光着脚板在木质地板上走来走去,猫样的,一点声息都没有。T恤衫长得跟睡裙没什么区别,她那被宽松的T恤衫笼着的肉体,也显现不出什么形迹和动静来。我必竟是个男子,或者说,章言也毕竟是个女人。男女之间总是能生出无端的好奇心来的。有时,我坐在沙发上看报时,看到她从我面前走到客厅角落摆放的开水器打开水时走动的样子时,我就会从报纸的顶端抬起眼皮,死死地盯住她的身体,在脑子里猜想着她的身体好不好看、乳房丰不丰满、臀部是不是那种往下坠的一类……?等等。但我难以得出结论。
我一早出门去了,瞎逛。原先的租房、找份工作的计划暂时搁置了。至少,今天我这样在街上逛荡着的时候,是将这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午饭没有吃,一直逛到傍晚。因为手机、钱包什么都没带,既不能给章言打电话说一声,又不能去酒吧喝杯酒。但又不想过早的回去。
我还是钻进了一间酒吧。一间我曾经在那儿唱过歌儿的酒吧。老板显然不记得我,还好,调酒师认出我来。经他的引荐,老板总算记起了我。
我拿起麦克风,唱了几首歌,还是最拿手的齐秦的老情歌儿,半小时的功夫,把付啤酒的那份钱凑齐了。我拿着钱,递给调酒师,照老样吧,冰镇啤酒。那长相英俊的面孔朝我绽开英俊的微笑:瞧,你可真能耐。世界在你眼里真是满地都是经济。
夜里九点钟,我踩着星星和苍白的月光朝章言的公寓的方向走去,嘴里还哼着歌儿。唱的是张学友的《吻别》,歌词本来就不记得,由着性儿瞎哼哼。我有些醉了。但再怎么醉的人,都能找得到回家的路。章言的公寓虽然不是我的家,但是,那里的确是我唯一的去处。
我没乘坐电梯,是由楼梯一级一级的往上爬的,直到上到十七层,汗涔涔的,身体有些失衡地立在她的门前。
这时候,门不打自开。我一眼就看到了门的中央直立立地站着的披着穿着睡衣的章言。依旧套着一件白色的、男式的、长过膝头,宽松地搭在她的身体上。她的每一件衣服似乎都没什么差别。只是颜色的不同而已。她的身材整个的藏在宽大的T恤衫里,始终象男子一样,形同段木。我猜不准她的身材是姣好还是普通的那一种。
她说:你回来了。
您还没休息么?我开口问道。她不回答我,转身走进浴室,接着我听到哗哗啦啦的流水声。一会儿,淡淡地说,水已经放好了,你去吧。然后,走进她自已的卧室,关上门。屋子里迎风静了,这才有了夜晚的样子。
洗完澡,我头脑清晰多了。三杯啤酒不会使我醉得不成体统的。我刚才多少有点在章言面前装腔作势。因为这么晚,回来的时候都夜里十一点了,而且她显然还是在特地等我。我觉得很过意不去。我料想我使她不高兴了。
由那天喝酒晚归的第二天起,章言就变得不爱说话了,也不怎么答理我,这使我有点突然。不过,她的面容平静,又叫人难以捉摸。我只能将她的突然缄默归咎于我喝酒一事上。我想跟她说些道歉之类的话,可总寻不来机会。因为她总坐在电脑旁敲打个没完,一刻也没离开过她的房间。偶尔起身,也不怎么到客厅里来,只站在她的房间的窗户边儿上,端着茶杯喝水、沉思或者拿一本厚书翻阅着。
我想跟她说说话儿,可又害怕打扰了她。她看来很忙,又象是故意在躲着我,象躲着一个闲人。我想,章言肯定是将我那次因喝酒晚归和从前因喝酒打架被关到警察局里的事搁到一块儿了。她这么想,也是有道理的。
我的心又陷于孤荒的境地之中。晚上,我躺在床上,常常不自觉地想起章言来,想的过程之中,带着某种经过研究之后并产生结论的味道。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小姐,一本越翻越难懂却又不想很快就弄懂的书;一首蒙胧的越读越能激起人兴致的诗篇。
章言带给我的就是一种朦胧的时淡时浓的好感。是的,话语不多,善良、温柔,体贴,外表总给人一种因为不被人了解的冷傲的感觉,而一旦了解了她,你就会感觉到她的高尚和圣洁的修女般的品质。她将自已严密地尘封在一副尖硬的壳里。
但是,再硬的壳,时间久了,你依然会感觉到她也有着虚伪的心。女人天性里的虚伪或虚荣,就像男人天性中滋长出来的性欲一样牢固得可爱或可恨。即使做了修女,也一样要被带进她所在的教堂里去的。
当然,章言不是修女,只不过她过的近似修女般的生活。这繁华的大都市里还有人抵得住万花筒般的夜生活的诱惑,独自从热闹喧嚣的地段里撕开一方静谧藏匿起来,过着修女般的生活,简直太有些令人不可思议。
倒过来想想,结果不过是将自已的心撕裂一块静谧。还不是拿自已的一小块静谧抵抗着庞杂的城市的纷杂?!那一天,突然下起了太阳雨,雷声炸雷般的轰响,正站在窗前沉思或者在构思她的作品的章言,吓得几乎整个倒在我的怀里。可见,那一处被精心守护的静谧,比不上她的脆弱坚实。它守候的也是她的孤独。
我不相信人可以毫无内心负担的,比如说完全的抛开恐惧和怀疑来坦然面对孤独。有些人的职业是需要孤独,比如写作这项职业。但仅只是需要,并没有人出自真心地喜欢孤独。
在章言的居室门前,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她的门前的小方块擦鞋垫子上始终摆着一双男用拖鞋。起初,我感到纳闷儿,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才明白在门口摆上男用拖鞋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使用的一种巧妙的花招。意思是她家里有男人居住。独身的女人实在是聪明。她的聪明未免有些使人觉得悲哀。我决定留下来住下,也不是没有受到那双男用拖鞋的影响。我心知肚明,但决不挑破。
还有,柳迎风说得没错,章言的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她的怪异得让人捉摸不透的个性、她的室内的素淡的布置、她的墙壁上挂着的发黄的《镜前的维纳斯》、她的严肃的不轻易绽笑的表情、仿佛天生惧怕和随时要防御男人的入侵的鬼鬼祟祟的情态、她的走路的无声无息的姿态、她在电子琴上弹出的令人伤感得让人受不了的曲子、她的对世事的漠然置之的态度、几乎不怎么出门,爱上网,爱电脑,整天也不知在电脑上噼呖叭啦的写些什么。她几乎没有朋友,但常有信件。几乎每天都有信件。
也许因为那一次酒后晚归,她把我当作酒鬼来看待了。没有女人不憎恨酒鬼的。我不怪她。尽管她变得不怎么爱搭理我。
我觉得全都是我的错儿。连续三天,我没再出去喝酒至夜归,我想向她证明我不是酒鬼。我老老实实地呆在她的家里,翻看她那一人多高、摆得满满的一书架的书。几乎千篇一律是文学书,有小说,散文、诗歌,还有各类文学期刊。
渐渐地,过惯了笼外生活的我,有些闷得慌。尤其是晚上,十一、二点之前,我没有睡早觉的习惯。这使我感觉到我就像是掉进了一个看不到底的深邃的洞里。或者更形象一点的说,像是掉进了一个坟墓里。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她及她的居室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我晚上又出去喝点酒,唱唱歌,吸吸新鲜空气:无非是感受城市的现代化、现代人的气息。我跟现代化必须保持联系,比如夜晚的霓虹灯、喧闹的午夜广场等等。
我一次也没有因自暴自弃而打算离开,至少目前是这样。虽然章言给人的感觉怪异了点,但也有值得让人喜爱的优点的。她常常把煮好的咖啡为我倒上一杯搁在茶几上,我不在时也为我留好洗澡水,厨艺不怎么样的她,偶尔变着花样烧几道好菜,我不回来她是不关电视或电脑的,这是她等着为我开门的缘故。
这天的晚餐是我做的。我这不是第一次为女人做菜,但是,算是第一次为章言做饭。做饭算得上是一次诚心诚意的道歉或勾销彼此的不自在感。我请章言吃饭的时候,她看到一桌我做的菜,简直有点不相信,你,你会做菜?
是啊,尝尝看!我递给她筷子。她尝了我做的番茄煲猪排,又是一阵惊叫,象个没发育好的孩子,吮得嘴唇叭答叭答地闷响。没结婚的女人,永远都是孩子;男人不!男人是结了婚后,才更象孩子。换言之,女人的孩子气是爱情宠出来的,男人的孩子气是婚姻给宠出来的。所以,为什么大多数男人更愿意急着结婚?!
她说,她从来就没有吃过这道菜,连听说也没有过。
其实呢,番茄煲猪排也是我头一遭吃。我没说,怕她会因为我的乱创意会导致中毒而尖叫。
这些日子,我惹您生气了吧?!我乘机解释,我,我虽然爱喝酒,但决不是你想象中的酒鬼……
什么生气?什么酒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章言莫名看着我,之后才拍着脑门儿突然笑道,噢呵,洛科你误会了,我这些天在赶写两个中篇,参赛的那种。所以我必须要集中精力。我这么做,是想得奖呢,一万元的奖金,不是每个搞征文大赛的主儿都这么阔绰的。懂么?章言脸上洋溢着胸有成竹的喜气,得奖是有望的那种喜气。
我挠挠头发,祝福她顺利拿奖。章言变得热情洋溢多了。少有的热情洋溢。但是,只在她的两室一厅里,只在我的面前。热情就同她说话一样简单、干脆,表情里依然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果决。天然的,没办法。据我观察,她与左邻右舍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独来独往,目中无人。偶尔有电话来,不多,全都是与写作有关的电话。
现在,我的世界里只有章言和柳迎风两个人在晃。章言在明处,在眼前;而柳迎风在暗处、在梦里。
我一直在暗中等待着章言讲柳迎风的故事给我听,却又害怕听到。因为一提到迎风,我就难以抑制住要呕吐。这只是一种来自生理上的本能反映,并非我所愿的。也并非我厌恶或反感。毕竟,变性者是个行走在边缘上的类群。在国内,更是边缘上的边缘了。我自认为时髦、现代,思想不拘小节,现在突然就有了身心上有哪根软脉被堵住了。何况他人?
章言有几次同我谈话的时候,试探着向我提到柳迎风,我总是借故将话题转移开。我尽量装作把过去忘掉的姿态。
章言喜欢电影,但从不去电影院看电影,常常在电脑上下载各类电影看。我带她去电影院看了几次电影。我告诉她我从前拍过电影,做过演员,因为某种缘故所以离开电影圈。和她一起看电影时,我常常边看边跟她介绍些拍摄技巧方面的知识及乐趣。
她逐渐地信赖我、对我产生好感。这主要体现在她越来越愿意和我交谈了。从与她的交谈时,我觉得她好单纯,像个十几岁的孩子。以致于我这个比她小十一、二岁的大男孩在她面前仿佛就跟熟透了似的。她的单纯是由长期不与异性交往或只是泛泛而谈的结晶。也就是说,她的单纯是她性格上的一个缺憾,直接影响或破坏了她的与人交际的能力。这是个类群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不能不保持联系,男性与女性必须要进行互补。这既符合社会的要求,也符合上帝的要求。
当然,她也并非我想象中的那样单一的单纯。她的思想跟她的行为是完全的背道而驰。她的思想比她那个年龄的人要开放得多,甚至于沾染了我们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青少年的前卫。思想前卫,多半指一个人敢于谈性。
章言谈性时,大出我的意料。相反,她谈论这个私话时,一点儿也不拘泥、羞涩,就象她在她的小说里写性爱场景一样,自然,流畅,淋漓尽致,使读者相信那必定是作者本人的亲身体验。可是,谁能相信,经典的性爱描写只不过是章言做了一次又一次望梅止渴的爱。每个作家都习惯以小说的形式做一次完美的类似柏拉图式的爱么?这个我无法考究。反正,我的第一次遗精就是由一本小说引起的。
那天晚上我和章言去电影院看了一个相当激情的片子。回来的路上,章言不停的问我,一点都不忌讳她的问题让旁人听见:洛科,男女主角都那样赤身裸体的贴在一起,会不会那玩意儿一不小心就碰在一起又无法收拾?
有可能。这正合男演员的心意。我笑道。虽然明知道电影上的许多场面都是虚而不实的。
呵呵!也一定是你求之不得的事儿了。章言调皮的样子叫人忘却了她的年龄。
是不是每次做的时候都很痛苦呢?她补充道:每次都看到当事人很痛苦的样子。这是个有着使人肃然起敬的研究生学历的知识女性的疑问,幼稚得简直令人匪夷所思,又使人觉得悲哀。
也不一定。我虽然觉得不应当是一个研究生问的问题,再退一步讲,这问题不应当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问的问题。这问题太幼稚了点。但从这幼稚的问题里,我能够猜想得到,她还是处女,至少一次成功的性生活也没有享受过。我很平静地说道:初夜一般女孩会痛一点。日后就好了。性爱也是一种享受。那许多看似痛苦的情态,很多时候是一种假象。
她的脸这会儿红了,不只是羞涩,还有她从未有过性体验的经历的尴尬也被无意中说出来了。
谈谈你吧,怎么样?章言始终是我渴望解开的谜。我终于按耐不住地、大胆地说。我一直猜想章言很可能患的是自闭症,而且相当严重。搞写作这项工作,患这种病的可能性很大。还有,她是真的恋过爱呢还是说假话?这个问题,我自然是不能当着她的面儿直言不讳的问的。这问题极不礼貌,就像一个男人问一个女人的年龄一样使对方产生不快。
对我哪方面很感兴趣,问吧?她也有吸烟的习惯,烟量不小,半个小时差不多就抽了三、四支了。我知道她心情有点紧张。她又掏出香烟,我立刻给她点上。
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一个人过么?她吐出一个烟圈儿,问。
我毫不犹豫的点点头,我心里也的确对她的这个问题感兴趣,我并不想说假话。
我还从未让人碰过呢?她补充道:我那儿。你一定不相信,是吧?
你不是说过你结过一次婚的吗?我倒是有点弄不明白。不是不明白,而是根本就不相信。毕竟章言是三十好几的女人,虽然胸部小了点儿,人瘦点,但长得也不坏,而且还是个智慧型的女人,不可能没有男人爱。
哦,结是结过婚了。可新婚之夜我没让他做。我怕。怕痛,更怕脏,觉得好恶心。这成为一种理由实在过于牵强了些。
一切的恐惧都不是凭空而来,都是有来由的,这个来由就是纠集在心中的一个顽结,一个靠自我力量无法超越的死结,一个阴影。我果然没料错,章言内心有一个结在她的心里纠结着从未被解开。她迷恋这个结,却又害怕去触碰它。
章言说,她读初二那年,也是她刚刚初潮的时候。每次来月经的时候,肚子疼得要命,说不出来由的坠胀的痛。她闻到那股味儿就觉得想吐。她还说那时候常常听到爸妈的房里总是有嘎嘎吱的床的响声,吵死了。她以为只有夜晚才会有。有一回她因为痛经从学校回来,一进屋就听到从爸妈的房间里传来嘎吱嘎吱的床的叫声,还有妈妈的叫声。她连书包都没放下,就偷偷地走到爸妈的卧室门前,就那么公然的站在爸妈面前。妈妈是一名小学教师。平时,妈妈在她的心目中,那么庄重,严肃……当那一幕出现在她的眼里的时候,她感到她受了骗。
妈妈的那叫声是那般的痛苦,简直撕人心肺。门没关,我推开门,简直不敢相信。我爸妈正赤身裸体的抱作一团。我当时吓呆了。冲过去推开我爸,还大声骂我爸爸是流氓。哈,你猜我妈怎么着?我妈妈由床上爬起来打我一巴掌,骂我是个不要脸的小东西,说我是有意偷看。章言说:我永远也没法忘记那一幕。真叫我觉得恶心。
现在觉得那是一种需要。章言问我,太晚了,对不对?三十多岁才明白了这回事儿。
我想,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岁数才明白这自然的道理,真的是太晚了。不过,也从来就没有人告诉过我关于性方面的事儿。但比起章言那一代人来说,我们算是很幸运的了。性现在成为一门学科,堂而皇之的出版,又堂而皇之的被放在书架上。不过说起来,中国的七十年代前的男女,在性知识方面,大多都是自学成才和摸石头过河过来的。
当新婚之夜我看到我的男友也赤裸裸地立在我面前准备和我也那样时,我感到非常恐慌,骂他流氓和伪君子。并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连衣服都没拿一件就逃出去了,再也没回去。这事儿就闹得满城风雨的,说什么话的人都有。最后我们离了婚。他是我大学同学,非常优秀。我们很相爱。
再也没有联系了么?我觉得实在可惜。
出国已经好多年了呢。再没有联系了。她淡淡地一笑,捻灭烟蒂,他还在恨我。话虽这样说,但我依然看到章言的眼里流露出难已掩饰的幸福的光彩。他还在恨我出自她的口,不能不无某种矫情的。意为,他还在爱我。
这说明他还爱你,我象个情场上的老手一样,十分有经验的说,没有爱,也不会有恨的。
章言眼里含着笑,很有几分妩媚。女人都爱听这类的话。
章言每天至少要在电脑旁一动不动的敲打五、六个小时。据她自已说,她一天坐着十个小时不动也是家常便饭。一般都是早上十点多钟起开始,或者晚上十点多钟。早上一般起来得比较迟,但也不是死性的规定,根据心情来快定的时候更多些。她除了写作和看书之外,就是陷于沉思了。偶尔也在家散散步,算是锻炼身体。作家的生活就是如此,自由而局限,单调而丰富,寂寞而沸腾。
咱们出去散散步吧,怎么样?她的声音几乎同人一起立在我的身旁了。我躺在床上,交叉着双腿,借着窗外的光看柳迎风的照片。傍晚了,天还象早上黎明来临时的粉亮。她的邀请更使我的心也明亮起来,也给我一个小小的振憾。章言很少这样主动邀请我和她一起出去散步的。
我们走在外面,边走边聊。
你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感情十分细腻的男孩。象你这样的男孩,甚至男人,实在不多。她抱着双臂,看着我笑了,说,文学滋养出来的。诗人尤其如此。
是么?男人的感性可不怎么被包括女人在内的推崇呢。因为你们十个女人中至少有九个是喜欢理性的男人的。感性的男人往往被女人看作是缺乏雄性或刚性的。但婚后也许完全相反。我轻快的笑了,再更正一点的是,我不是诗人,但喜欢看诗,偶尔胡编乱造一些。
那就更难得了。章言说。
您怎么知道我跟诗有联系?我问。
当然是迎风跟我说起的。章言提起柳迎风时很自然,很平静,不象从前那样小心谨慎。
我们并肩漫步在公寓附近的公园里。已是暮春之际,公园里景色怡然,草木葱郁,鲜花绽放,鸟儿虫儿蝶儿知了儿还在嬉闹,还在欢噪。
公园内有一个大的足球场地,绿油油的草地上洒满了无限的青春与活力。我们同时伫立观看,且同时产生了在等待着逗留在球门外面的足球飞进门内的兴致。球,还是被一个少年踢飞了。我撇撇嘴角,不怀好意地笑道,中国足球总处于这样弱智的水平,总也看不出有一点长进的迹象。您说呢?
章言对体育不怎么感兴趣,包括足球。现如今,提到体育,人的脑子里首当其冲地想到足球,然后才是其它。的确,足球是最能够引起人为之疯狂的一项运动。但章言似乎并不这样,即使狗日的中国足球一夜间能成为世界一流球队,照样是激不起章言的情绪来的。她只给我一个无所谓地笑,纯粹是为了敷衍我,也许吧。
我知道再跟她谈足球,肯定是浪费表情,白谈。我注意到,她的上睛不停地滴落在陌生的人身上。她关心的是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她(他)们的情态、走路的姿势、说话的表情,身上的穿着打扮、甚至丑陋或美丽。章言是搞写作的,写出的作品里离不开男人和女人。
我懒得看那些陌生人,但除了美女之外。我眼里所谓的美女不是指那些蹦蹦跳跳地、三五成群地走在一起的青橄榄枝形的、生活阅历一片空白,体型尚未发育完全的青春少女。我喜欢身材丰满,又有丰富的生活阅历的女人。有阅历的女人,才是一本内容精彩丰富的好书。从里到外,都给人一种成熟的味道。许多象我这般大小的女孩子看上去挺漂亮,实则漂亮全依靠青春撑腰的,空洞。乏味。只能引起一时的冲动,却并不能引起人去回味的。
我记起来了。早前读高中时,或再将我的时光岁月往前推一些。从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偏爱成熟的女人。初中时期,我们班上乃至整个中学的同学都十分迷恋青春红男绿女,蜂涌到校门口的小货店或路边摊上购买一拔又不拔兴起的印有青春明星的不干胶照片或挂历。我也买了很多,但我从来不买少男少女的,我专挑成熟而性感的女人,偷偷锁在抽屉里,偷偷躲在背窝里拿手电筒看。到现在,我都十分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厚匝钟楚红等的不干胶图象。代星儿看到了,就十分纳闷地说,洛科,你怎么不买***的,怎么老买这些青春已逝的老牌女星的呀?一张皱不拉叽的老脸,看着看着就自个儿跟自儿儿的未来较劲起来。未来是什么?未来就是皱纹加衰老。
我不无赌气地说,代星儿,你懂个屁!小男人都喜欢成熟的女人,就像老男人喜欢嫩葱似的小女孩儿。代星儿被我这么一说,噎住了。
我看见代星儿瞪圆一对大眼睛、脸憋得通红,直愣愣地,而且一副气乎乎地模样儿看着我。我把嘴里含着的那句每个少男,都希望自已在少年时期拥有一个比自已大出好多岁的女人作情人的话硬生生地吞下去了。偶然之间动了一丝恻隐之心。
代星儿读初中时就喜欢我,因为喜欢我,所以处处的依着我,甚至有些讨好我。因为我也算是班上长得最高、最好看、学习又名列前矛的男生。在班上许多同学的眼里,我和代星儿被认定为天生的一对儿。代星儿算是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但我不认为漂亮,只因为可爱。像一只小猫、小鸟一样,因为纯真、自然才显得可爱。可爱离美是有一些距离的。可以说,这个年龄阶段的少男少女,都是可爱的一群。结于美,对于女人的体型、一笑一颦、音容笑貌,我怀着一种敬仰之心。我最迷的是好莱坞女星奥黛丽.赫本,玛丽莲.梦露,麦当娜,钟楚红,还有穿着旗袍的张曼玉。她们简直是人间的尤物。
到高中时,我和代星儿还在一个学校,一个年级,一个班里。进入高中时的代星儿指着一张她初中时拍的照片和当时照的照片问我,我从前漂亮还是现在漂亮一些?
我看也不看照片就说,现在漂亮。
代星儿说,你撒谎。好多同学,包括我妈妈都说代星我从前那那张照得漂亮,因为后面的那一张脸上有几颗青春痘,眼神里藏着一丝忧郁。同我妈妈一样,我也不喜欢忧郁的人及人的眼神。但我也不至于象我妈妈一样,完全的拒绝忧郁。我妈妈的拒绝里面带着武断和憎恨的性质。妈妈同我说过她憎恨忧郁至少有两个原因:其一,忧郁的人的心思总是叫人揣摸不透;其二,忧郁的人是有意借着忧郁来骗取他人(特别是男人)的同情,采用的是一种伎俩。
我对妈妈的一说法,并不以为然。也许因为要证明自已也是有着思考和具备着思想的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不愿意就某个话题要保持同妈妈的看法一致了。我渐渐由伪装做喜欢忧郁这样的一种气质到真的从心底里喜欢它了。许多的忧郁的情歌,总是叫人心动,能激起心灵的共鸣。齐秦的歌声就是这样的,听着他的歌声,即便没有涉足爱情的人,也是可以在忧郁中体验到爱情的滋味的。爱情的滋味是由酸甜苦辣搅织成的,其中有不断的分分离离,爱爱恨恨。
总之呢,一个人的眼神里有点什么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哪怕是忧郁这样的叫人不喜欢的东西。后来我想,适当的将忧郁当作一种点缀,只要不过分地深沉,隆重,也不乏好看的味道在里边的。
我将初中和高中时照的照片对照着认真看了又看,一本正经地说,我始终还是认为高中的这一张带点忧郁气质的要漂亮。只是,你干吗不敢挺胸呀?代星儿发育了,胸部开始隆起来了,已经具备了我所看到的许多漂亮又成熟的女人的轮廓了。只不过是一个轮廓,仍然还是有些潦草、模糊,笼统,离丰满、性感、成熟还远。一个漂亮的女人,除了外在的线条、五官优美之外,还需要具备一些内在的东西去充实的。
问题是,我发现我越来越搞不懂代星儿为什么要藏住她逐渐隆起的胸部。
代星儿脸红了。我明白她不让自已挺直胸部的原因是因为羞涩。我有点恼了。我把代星儿拉到学校附近的一个人少的地方。严肃地对代星儿说,代星儿,我知道你喜欢我。说真的,我现在也是有一些喜欢你了。我也有想过等我长大以后,我要你做我的女人。我强调说,是女人,不是女孩儿。说着,我扳直她的肩,一意孤行地非让她把胸挺起来,然后认真的审视她、打量她,笑了,对,挺起来你就是个女人了。以后不准再故意弯着腰了。
代星儿当时一愣一愣地,之后,扑哧地笑开了,嗯,我听你的。她的情态婉然就将自已当作我的女人了。
考上大学时,我想,如果代星儿也和我一样考上大学了,并且还在一个学校的话,如果不出别的差错--除非我能够遇到外形和气质酷似麦当娜、赫本、张曼玉等一样的女人,代星儿就很有可能实现她爱我并拥有我的愿望。
当然,我也是带着无限的期盼和遐想来和代星儿好的。代星儿在学校里长得也算是出类拔萃的。今后我很可能是要将代星儿当作我的女朋友的或我的女人的。代星儿当时还处在发育阶段,还有几年的时间来得及让岁月将她精雕细琢。大学毕业了,代星儿肯定也会出落得象钟楚红一样别致阿娜了。当然,这是那时的一个美丽的、幼稚的想法。
自从高中时期我说过等我长大要她做我的女人的话后,我几乎每天都要看看她的胸部,看看她的乳房有没有长大,就像辛勤的农人虔诚地等待他们的责任田里的庄稼成熟起来一样。代星儿那时候,就是被我当作我的责任田来看待的。在只有当我俩偷偷躲到无人的地方的时候,我就东张西望着将手伸到她的上衣里,轻轻地在胸部处去摸一摸,感觉一下她乳房的大小。不知怎的,我每次将她的乳房握在手里,我的手里还觉得有风进来的感觉。我有点淡淡的欣喜,但更多的还是失望。我想,是我的手比她的乳房长的速度快的缘故吧?有时,代星儿也要求看我的身体有什么变化,在我同意给她看时,她却害羞得捂住脸和眼。呵呵。
我并不是只有想过并抚摸她的乳房这一种愿望和行为。我也有想过要和代星儿做爱。虽然压抑,但害怕,不敢。每次有这样的冲动时,我就接连好多天也不跟代星儿说话。我努力挣扎着将这种念头转移到学习和没止境的考试上。这真是个好办法,可需要多大的毅力和耐力呵。直到我高中毕业在家等到大学通知书之后的那一个暑期。不过,好歹也是比我爸爸等的时间短的。据说,我爸爸像我个年龄的时候,连女孩的手都没摸过。结婚是我爸那个年代里的人唯一亲近女人的方式。
想一想,我在成长的过程中是带着愿望的。都跟女子有关。十四岁之前,我想得最多的是弄清楚女人和女孩在外表上存在的区别性,没人告诉我这个。我问过我爸妈,结果不是挨了打就是挨了骂。老师是更问不得了。那肯定被认为是坏坯子。可是,在我靠自已从书店和网上看到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后,我觉得老师都是假正经,比谁都虚伪。我曾经问过代星儿,女老师跟所有的女人是不是都一样的。代星儿一愣一一愣地,想了半响后才不大肯定地说,好象没什么两样。也跟我妈妈一样用那个,也要恋爱、结婚、做爱然后生孩子;也喜欢男人亲她吻她。
那时,我和代星儿才十三、四岁。听了代星儿的话,我半信半疑地说,真的?代星儿为了证明她的确说得没错儿,就在一个中午带我去偷看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和她的男友在办公室里做好多的小动作。老师其实也没我想象中的那么圣洁。她(他)们既不是圣女,也不是圣子。
十八岁前,我想身体力行的体验一回性爱。我有好多次从我妈谈论的话中,也多是教导我的话。叫我要好好做人。很间接的警告我别去碰女孩子别去谈恋爱,那样会偷吃禁果,不好收场。我妈一再嘱咐,好好读书,以后娶个漂亮的媳妇。你媳女就是你的田你的地了,你想什么时候种播种就什么时候播;想怎么侍弄就怎么侍弄。我真巴不得早点把书读出来,我渴望早点有一块责任田。我在期待中一天天的熟了起来。可是我越离成熟近了,我越是不相信我有等待的耐性。人的身体总是先于思想成熟的。这不单是受许多的性学及文学作品中性爱描写乃至电影电视里的性爱场面的撩拔,更多的是,我的体内的越来越多的荷尔蒙在作祟的缘故。少年的冲动多是由性压抑造成的。我就是。当我的身体开始增长毛发时,我既兴奋,有着无限的幻想。许多的幻想几乎都是关于性的,它令我感到无比的燥动不安。一出现燥动不安的情形时,我的裤子常常无缘无故就湿漉起来。
爱情于少年来说,是一个漂亮的幌子。性,才是少年恋爱直奔的主题。只有在体验过性爱之后,少年才开始关注爱情了。跟成年后的男子截然相反。
现在明白,男人是继事业之后,看重的是女人。其实,事业也是为着将来有一个可心的女人而做的。
想起少年时的事,虽然使我面色略有些潮红,但是,真的很愉快。毕竟,少年时代里面藏着我的一段初恋。初恋的迷人之处在于屁事不懂。
我的初恋感情是由代星儿给的,包括那些身体上的感觉。虽然青涩,使人胆怯,并且也从不来不敢设想未来会怎样的结果的爱情,但也是一辈子也没法叫人忘怀的;只属于身体的。
我的真正的爱情是由柳迎风那里获得的。真正的爱情,就是成熟的爱与成熟的性的完整与完美的结合。带给人的是精神与肉体上的消魂的享受。
现在,无论是青涩的初恋,还是成熟的爱情,都这么从我的精神及生活里抽走了。想到这些,我不无悲哀。
我默默地沉浸在我的悲哀里,又默默地做着努力的挣扎和进行着自产自销。我自产自销的方式就是尽量去捕捉一些新奇的、能带给我视觉上的美感的那样的女人。但是,一路上,我几乎是没怎么瞧见到美女。这个时间的美女实在是件稀罕物。我想,我所喜爱的那一类美女也许都被圈定在厨房里或餐桌旁了。我将眼睛望向天空,看天空中放飞的各色各样的风筝。我保持缄默,不想打扰章言去精心研究她的女人和男人们。
咚!咚!咚!
可以吗?章言隔着我的卧室的门问。
你忙完了?我边开门边朝她的卧室看过去。她的电脑关了。
嗯。没什么完和不完的。章言有些无奈地撇撇嘴笑笑。然后和我并排坐在床沿边,我想和你聊聊。关于迎风的。可以吗?
我点点头,没什么不可以的,您尽管说吧。
迎风现在在协和医院。章言说话总是这样的突然。
她病了?我的惊慌出于本能,关切中带有强烈的忧虑。后来我意识到我不能回答得这么快,我应当问章言,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用?
也可以这么说。章言说。
也可以这么说?什么意思?我不解,也就是说,柳迎风也可以没有病。但她为什么在医院?
她现在很好。是她的朋友病了。章言理解似的望着我,然后认真的说,她的朋友在做一个肾脏的移植手术……
章言后面说的是什么,我再也没有心思听下去了。我的心因为手术的直接者不是柳迎风而放下了。老实说,我只关心和在意柳迎风,我才不管他谁谁谁呢。我内心里隐然升起一阵欣喜。但同时又对章言所说的话感到茫然不解。准确地说,我还在为着章言的那句也可以这么说而疑惑着。这疑惑如果不在这会儿解决,就会始终纠缠着我。
能不能明确的告诉我,迎风有没有问题。我补充道,身体?
她身体半个月前已经康复了。章言平静地说。
这么说,她真的是病了?我的心又提紧起来,但听到说半个月前就康复了后,心又放下来。短短的时间内,我的心因为一提一放的,心跳变得加速起来。
迎风把自已的肾捐出来给伍云清。章言的手又习惯性的在半空划比划着。而后以观察性的目光看着我,伍云清就是那个带走迎风的男人。他得了尿毒症,全身浮肿的样子简直失去了人形。
这世界上,每天都在大量生产悲伤与痛苦;但每天也在大量生产快乐与幸福。只是因为悲伤与痛苦不及快乐与幸福那样容易消化。所以,人们永远深刻记忆着的是那引起悲伤与痛苦的事儿。我想说,痛苦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能确信,即使我没面对一面镜子,我也能看到我的面部一点也没有受到伍的病痛的感染。伍于我来说,是个陌生的人,但我同样能确定,伍跟我在路上遇到的陌生人不一样。我和伍的陌生里还是有些联系的。我敢肯定,这种联系是叫人不愉快的。
这么说,不是迎风病了,是她的前夫?!我说话的语气听上去怪怪的,有点复杂。或者叫人怀疑有点幸灾乐祸。
前夫?哦,我告诉你,迎风从来就没有过婚姻。章言正视着我。
什……什么?我感到一阵晕眩,愕然地望着章言,声音混沌、浊重,象由胃里艰难的迸发出来的。章言以点头的方式回答了我,我不再追问下去。恋人们的分手总是能寻找到理由的。这些所谓的理由全都是谎言。我感到憎恶。
还有呢?我冷冷冷地补充道,关于迎风的事儿。
说来话长。章言说,我是通过我表哥关理哲才认识了柳迎风而且成为了亲密的知已的。
提到关理哲导演,我这才明白过来,我能够顺利地成为他旗下的演员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关于迎风所谓的一切之外的内容吧?为什么要违背柳迎风的嘱托而将她的行踪告诉我?我看出章言将这些告诉我时是有些顾虑的,或许这么多天来,她一直都在思考着要不要将柳迎风的行踪告诉我。
我知道什么都瞒不了你。但是,我告诉你是希望你们谁都能够在面对你们之间的结束,做到象面对你们的爱一样坦然,且做到真正理解的地步。彼此真正理解了,才肯真正放下,谁也不必为谁感到亏欠而不安,这样不是更好么?
我懂!我点点头。
不妨去武汉看一看迎风吧。我觉得章言说这话时是带着冒险的性质。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所以犹豫了一会儿后,说,让我想想吧。
我以为这只是我的一种托辞。但是,几天后,我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这个月底去一趟武汉看看迎风。我在作着出发前的准备。我的准备做得比任何一次出门时都显得隆重、谨慎。
我甚至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此次离开北京去武汉,或许不会再回来了,从此在武汉扎根也不是不可能的。没有根据,不过是一种预感。平白的蒙萌生出这种预感,在我心底是引起一场小小的不安的。北京在我心目当中,到底也是座叫人迷恋的城市。我了解它,并且信赖它。
但是,由小说里看来的想象中的武汉,也是个叫我生出平白的好感来的大都市。这好感在想象中建立起来,多少有些牵强。假如那里没有迎风,我会仅凭着好感就去和它亲近吗?
在临去武汉前,尽管我觉得我已经做到了决意放下同迎风的那段感情的想法。但是,不知怎的,我竟然在梦里梦到我和那个从未谋面的男人。梦里,我对那个男人挥拳,我将他打得鼻青眼肿。我把他当作我的情敌那样盛情款待。
真的!我在假想中无数次的与我的这个情敌见面。我们见面的方式有N种。归纳起来,无非分为两种:一类,是所谓伪绅士派头;二类,赤裸上阵的暴力型的。我甚至拿铅笔在白纸上糊乱的画着,白纸上的那个男人,常常被我画成被打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这想法和做法总能带给我一丝快感,孩子气的,病态般的。但接下来,便又是一阵强大的沮丧涌上心头。
章言外出了。为了她写作上的事儿。大约三、四天后回来。我预备在章言回来之前去见见我在北京里剩下的不多的朋友。
我还是十分惦记阿帆的,还有陈小曼。可惜,我这一生是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阿帆和小曼了。他们六月份就已经死了。陈小曼死于性病。准确地说,死于艾滋病。阿帆也感染了这个病,阿帆是在陈小曼死后一周后,自已注射过量的海洛茵而死的。并非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阿帆在自杀之前给雪晴打过电话。雪晴从阿帆怪怪的话语中感到某种不祥之兆。当雪情找到阿帆时,阿帆已经死了。雪晴是通过警察的电话才找到阿帆的。警察是通过阿帆的手机才找到雪晴的。阿帆手机上只保存着雪晴一个人的电话号码。雪晴看到的只是全身蒙上了一块白布单的阿帆。
听到阿帆的死讯,我的心头立刻笼罩了一层厚重的悲哀和一阵并不轻微的晕眩。我尽量抑制住自已的悲伤。
阿帆他要我对你说,对不起……雪晴悲伤地说。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和阿帆是一起从南京来这儿的。我的眼睛热乎乎的,语气既忧伤又带有责备。
看了不如不看的好。雪晴这话颇有几分禅意,死对阿帆来说,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或结果。他已经到了没法回头的地步了。你懂么?雪晴的脸上呈现出难过与恐惧的表情。我能从雪晴的表晴里看到她当时看到阿帆死时的样子。阿帆死时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一个生灵镀上了死亡的轮廓怎么可能好看呢?
我和雪晴仿佛在心灵里同时有了无言的约定似的,都缄口不再提阿帆了,提起阿帆是使人感到难过的,又使人感到悲哀。这一次,真的将会是我们最后一次提阿帆,包括他的名字。一个吸毒者从此死了,死是必然的,烟飞灰烬。
只是,阿帆的死跟他的生一样,是堕落的,混蛋的。他的灵魂和肉体同时被毒品吞噬。
你这次来,是有事要跟我说吧?雪晴问我。
我说,是的。然后,我就将我要离开北京的想法简单地告诉了她,但我没有告诉她我具体的去向,及为什么要离开的原因。
我想,雪晴会为我的离别感到难过。因为我们才谈到阿帆的死,又听到我要离开北京的事儿,难免不难过的。果然,雪晴听后,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后,才勉强地笑道:离开也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雪晴真的完全的成长起来了,花苞子真正绽开的美,怎样遮掩都掩饰不住了。我很高兴。
最后,我选了一个晴好的日子去了一趟老麦的歌厅,我要去跟老麦道别。
同老麦道别倒有点意外的震动与惊喜,因为正赶上老麦结婚大喜之日。那一刻,在我认准了新郎是老麦时,我的思维出现了短暂的停滞。仿佛天下所有的男人结婚都是正常的事儿,人生的必由之路,只有老麦结婚使人感到不正常。
但我看到的那个穿着齐整、笔挺礼服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老麦。我实在是象看到了一则人间的大喜剧,又象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只是怎么想怎么看都觉得难以找到和谐的契合点。
我一直相信,老麦对自由的坚持就好比是一枚化石能够抵抗得住岁月的考验的。但结果不是这么一回子事儿。老麦结婚了。老麦也结婚了?我是在几年后才知道老麦同雯结婚的真正理由。知道老麦结婚的真正理由后,我更加侧服和敬重老麦了。老麦结婚的理由就是雯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可以说,老麦是爱雯的,超过以前爱的任何一个女人。从老麦敢对雯公开发点小脾气就可以知道。老麦从来不对别的女孩发脾气,他只对雯发。这就说明老麦的心还是与别的女孩保持着微妙的距离的。对雯还是与对其他女孩是不一样的。
还有,老麦对雯的信任、指派、说话的语气,虽表面听起来有点生硬,但那生硬也完全出自于对雯的爱的认可和不可抵毁。老麦是将爱的重心偏向雯的,他不是感觉不到这点。只是不敢承认、不敢面对。
但老麦爱雯总不及他爱自由爱得执着和深厚。老麦对自由的爱从来都是大于对于一个女人的爱的。老麦比谁都更需要女人的爱情,但老麦想撇开婚姻。老麦从前曾情绪低落地对我说,我相信爱情,可是我无法信任婚姻。再伟大的爱情也是经不起婚姻的检阅的。
我觉得老麦的这句话说得非常经典。我爸爸和妈妈的婚姻不正是如此么?!受着老麦的影响,我不渴望婚姻。至少不急着渴望过早地步入婚姻。但我不会拒绝婚姻的。在看到雯无法成为老麦的妻子时所承受的痛苦,我的心就软下来了。我想,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后,都是希望嫁给那个男人的。三十或四十?我希望我最好是在这个年龄里同一个女人结婚。
雯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老麦的。是谁的,雯自已也不知道。那是雯酒醉后让哪个混蛋给弄出来的。
老麦也知道不是自已的,但不对任何人讲。老麦对任何人讲的是雯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雯不是个随便的女人,雯犯这样的错儿肯定与老麦脱不了干系。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但又无法和她爱的男人结合,是容易产生极度的伤悲和某种自虐行为来的。老麦是个聪敏的人,表面上大大冽冽、一副自由派的玩世不恭的样子,实则感情细腻如丝。雯为他怀过两次孩子,但又背着他将两个孩子打掉。这也是出于对老麦的爱。雯知道,老麦始终将婚姻当作自由的羁绊的。但这一次,雯怀了别人的孩子去医院堕胎,老麦从别的员工那儿知道后,赶往医院。恰巧听到医生对雯说,这一次打胎是有很大的危险的,生命的危险虽然不大,但以后是要丧失了做母亲的机会了。老麦注意到,雯在听到医生这样如宣告的话语时,身子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这是雯的一个晕眩的姿势。老麦赶紧搀了一把,感觉到雯的手心手背一片虚冷,汗涔涔的,脸色苍白如纸。
你想想吧。医生用同情的语调强调说。仿佛医生本人也得要再好好想想似的。医生是个有点良心的年轻女孩儿,刚出道不久的嫩模样儿,人生的经验还没有来得及积攒多少。这样的人的善良比起年纪大点、生活阅历丰富的人的善良,要地道得多,纯洁得多。
已经没什么可想的了。雯望着医生,视死如归的表情。老麦看得心痛。老麦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产生这样的心痛的感觉出来。
这个……医生迟疑地说着,眼睛却是看着老麦的,眼里有种蔑视。老麦不是没感觉到,医生将他当作是罪魁祸首的,那就准备手术吧。
老麦突然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背叛自已的自由主义,一字一顿地对医生说道,医生,我们决定留下这个孩子。给您添麻烦了。说着,连拉带拖地将雯带出了医院。
我们结婚吧,下个月。老麦拿定主意,并不给雯考虑的口气。
算是同情还是可怜?雯冷嘲热讽地说。
什么都有。婚姻本来就什么都包括,比如责任、义务……不是吗?虽然我无法保证我婚后能成为一个所谓的好情人或好丈夫,但我相信,我能够成为咱们未来孩子的好父亲。老麦用的是咱们。老麦看着雯,仍然一字一顿地说道。老麦从来没有对任何女人说过爱呀之类的。包括对雯也是如此。也许不是不爱,而是怕爱情毁掉他三十多年来精心守护和经营的自由,会在这样的字眼里坍塌。我爱你对于老麦来说,决不亚于一种郑重的承诺。老麦从不对任何女人承诺爱。
你会后悔的,你会恨我的。雯不停地在老麦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这句话。
除非你后悔,除非你哪天恨我。因为我没有余地。老麦说完后伸出双臂,做个要拥抱雯的姿势温柔地说,还等什么?
情感就同人的生命一样,总是得要有一个去处的。
雯还能说什么?!
他们的婚礼就在老麦歌厅里举行。隆重而简朴。我没有走近,只远远地看着老麦温情脉脉地牵着着一袭白色婚纱的雯的手,随着音乐款款步入歌厅内。雯的洁白的婚纱终于还是没有隐藏住她的隆起的肚子,雯一点都不为她肚中的胎儿的提前来临而感到羞涩。雯好象是特别将那个孩子邀请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的,她要让她的孩子感受到她的幸福。老麦穿礼服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幸福在胖而红润的脸颊上滚来滚去。
雯终于还是打动了老麦。雯使用什么魔法将老麦收压在她的裙裾下的?我不得而知。但一个男人若有雯这样的女人,一辈子都将是一种幸福。
老麦最终还是娶了雯。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对,老麦与许多的女人都有情,倘若都结成眷属了,那世界将乱套了。
应当说,老麦同雯终成眷属,这多好。但我的感觉里仍有一丝的悲哀,莫名的。老麦一直是我的偶像,因为他的自由的个性与生活的态度。现在老麦的偶像形象正在一点一点地由我的心目中突然淡去了,难道因为他最终还是步入了婚姻的缘故么?我说不清楚。 { |